私隱條款(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方針)

妃頤思集團(以下稱“本集團”)充分認識到在高度信息化社會中,個人信息的隱私保護的重要性,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精神,按照下述方針,努力保護個人信息。

1.個人信息的獲取

本集團通過合法和公正的手段獲得個人信息。

2.個人信息的使用

本集團僅在獲得個人信息時明示的使用目的範圍內,限於執行業務的需要使用個人信息。
另外,除了另行通知使用目的以外,客戶的個人信息原則上在以下範圍內使用。

・發送化妝品及健康食品等本集團經營的商品
・發送促銷活動・新商品・其他持續性服務的通知
・確認商品・申請內容等、應對各種諮詢
・與代銷美容院以及本公司直銷店的客戶簽訂分期付款(信用消費)的各種合同及提供該服務
・與本集團的錄用選拔及錄用的應聘人員聯絡

本集團為了順利推進前款規定的使用目的,對於明示目的而獲取的客戶個人信息,由負責執行該目的業務的集團各公司使用。
本集團在與第三方共同使用個人信息或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信息時,在嚴格調查該第三方個人信息管理內部體制等的基礎上,與其簽訂要求其嚴守秘密的個人信息保密合同,並實施適當的監督。

3.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

本集團除了法令規定的情形等社會公允的公正事由以外,未經本人事先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獲取的個人信息。
本集團為推進主要事業需要個人信息的情況下,有時會將客戶的個人信息提供給代銷美容院及本公司直銷店的諮詢特約店。但如果客戶要求停止提供,則停止提供。
另外,為了向客戶提供本集團的商品・服務等,在必要的範圍內將客戶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快遞公司。但如果客戶要求停止提供,則停止提供。

4.個人信息的管理

本集團安全管理個人信息,維持其正確性。
本集團為了防止個人信息的洩漏、丟失、破壞、篡改等,採取以下適當管理措施:防止非法入侵電腦、制定電腦病毒的檢查和防範措施、防止員工及有關人員不正當帶出措施、對員工及相關人員進行充分的個人信息保護教育等。
本集團未經負責人批准,無正當理由,不將個人信息帶出或向外部發送。

5.個人信息的披露・訂正・停止使用・刪除

本集團確保客戶本人對自己的個人信息擁有要求披露・訂正・停止使用・刪除等權利,如果客戶提出上述要求,本集團將在合理的範圍內迅速真誠處理。

6.組織・體制

本集團任命個人信息保護管理人員,妥善管理個人信息。
本集團對管理人員、員工(正式員工、非正式員工、合同工、臨時工)、顧問、派遣員工、業務上有密切關係的業務受託方擔當人員,進行有關個人信息保護及妥善管理方法的培訓,徹底妥善保護日常業務中的個人信息。

7.個人信息保護各項規程的維持・實施・改善等公司內部管理

本集團為了執行本私隱條款,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規程”“個人信息處理運用細則”“個人信息外部委託管理規程”以及“相關必要的運用規程”,並通告管理人員、員工(正式員工、非正式員工、合同工、臨時工)、顧問、派遣員工、業務上有密切關係的業務受託方負責人,要求貫徹落實。
如果法令等發生修訂,則迅速修改相關各規章等並通告相關人員。

諮詢

除另有規定、通知以外,請通過以下聯繫方式諮詢獲得的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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